托嬰中心0歲~高中職學生
不受保險法107條,15足歲死亡給付限制
保障期間:99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。
住院醫療保險金
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
傷害門診
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,000元為限
燒燙傷暨重建手術保險金
每一事故給付金額累計最高以3萬元為限
集體中毒慰問金
被保險人集體(指被保險人五人以上)中毒須住院者,
每人給付3,000元
學生團體保險 理賠申請書
醫院收據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即可申請理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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